香港******新闻网发布信息,提示《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 9月1日生效,分两阶段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在指定时间内,所有由香港电讯商发出并用于本地的电话智能卡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电讯商须于第一阶段内,即明年2月28日或之前为实施实名登记完成相关设施和系统。其间市民可继续按现时方式使用电话储值卡,无须即时进行实名登记。
第二阶段明年3月1日展开,当日起生效的新上台月费服务和发售的新储值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2023年2月23日)完成实名登记。未完成实名登记的此后不能继续使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表示,实名登记制将可堵塞现时电话储值卡匿名性质的漏洞,协助执法机关侦查涉及使用这些电话卡的罪案,并加强保障电讯服务健全和通讯网络安全,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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