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Twitter和 Google 私下警告香港******,如果当局执意要修改数据保护法,使它们对恶意分享个人信息的行为负责,它们可能会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务。
亚洲互联网联盟董事总经理杰夫·佩恩 (Jeff Penn) 在致香港个人资料隐私专员的一封信中表示,互联网公司担心,这项法律可能会使其员工面临与公司用户在网上发布的内容有关的刑事调查或起诉的风险。
香港在5月以打击人肉搜索为由提出该计划。修改后的法律将可对上述行为处以最高100万港币的罚款以及最高5年的监禁。
参考资料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Threaten to Quit Hong Kong Over Proposed Data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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